“助磨剂请研究提出2014年15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,以及计划淘汰的企业名单、主体设备(生产线)和产能。”日前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在2月20日前报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,并表示中央财政将对此项工作予以相应支持。 这一要求显然是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》(国发〔2010〕7号)、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3〕41号)文件精神,确保提前一年完成“十二五”期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。 而在这之前,“指导意见”文件发出之后,一些被重点点名的地区已立即作出反应。山东、江苏、安徽、河北、山西等地相继出台了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“实施意见”,明确了未来几年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,提出化解“路线图”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