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要有时效性、信息要有时效性、决策要有时效性,可是,你有没有听说过,消费投诉也有时效性呢?昨天,海盐的消费者唐师傅后悔不已,因为自己没有抓住消费投诉时效性,所以错过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好时机。 今年2月到6月期间,因为家里要建造楼房,唐师傅陆续从海盐某水泥厂直接购进了45吨水泥。然而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,部分用于外墙粉刷的水泥,刷上去好长时间后也不见水泥混凝土变坚硬,因此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。于是,唐师傅当即决定停止建房,并多次联系厂家协商赔偿事宜。厂家派人现场查看之后,始终不承认水泥质量有问题,因为销售的同批次水泥,其他用户均未反映有质量问题。厂方认为,唐师傅家遇到的问题,很可能是水泥和沙子配方比例不当,或者是唐师傅保管不当,导致水泥受潮造成。因多次协商未果,唐师傅这才想到向相关部门求助。 县消协工作人员得知情况之后,立即前往现场查看,发现外墙水泥混凝土不坚硬的情况属实,同时现场还有6包尚未开封的水泥。然而遗憾的是,第一时间发现水泥可能质量存在问题后,唐师傅并没有及时投诉,致使未使用的6包水泥,因为存放时间过长,加上保管不当,目前已经受潮结块。质监部门查看以后表示,这些水泥已经失去样品鉴定功能,无法抽样鉴定。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,厂家答应如果权威报告显示水泥质量存在问题,他们愿意承担全部责任,否则不予协商赔偿。 水泥作为特殊商品,一般只有3个月的保质期。据专家介绍,消费者购买水泥之后,必须尽快使用,同时水泥也要妥善保管,保证不受潮、无结块,否则在保质期内也不能用。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,类似水泥这样有保质期的商品,发现质量有问题时,投诉也要讲时效性,超过一定的时间,一旦失去商品鉴定功能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会很难维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