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,煤、电、油等能源不仅价格连年攀升,而且供应紧张,水泥企业普遍面临煤、电供应不足和生产成本上涨的压力。为了减少我国水泥工业产品的能源消耗和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,国家制定了G B 16780-2007《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》和G B 4915-2004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两个强制性标准,水泥企业将面临能耗和排放的双重限制。 目前,在我国没有使用助磨剂的水泥中,熟料含量按65%的平均比例计算,在水泥生产中通过使用助磨剂平均少用10%的熟料(6.5个百分点)是可能的,这样每吨水泥可少用0.065吨熟料。如果按我国年产13.5亿吨水泥计算, 可少用8775万吨熟料。按现有企业日产4000吨熟料的能耗标准要求,以可比综合煤耗每吨120千克标准煤、综合电耗每吨68千瓦时计算,每年减少熟料用煤1053万吨、用电59亿千瓦时,扣除等量混合材的烘干用煤耗和电耗,使用助 磨剂的节能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。同样,若助磨剂不是用来减少水泥中的熟料而是提高粉磨效率,当提高台时产量10%时,按水泥综合电耗每吨37千瓦时计算,全年也可节电近50亿千瓦时。 总之,使用助磨剂所产生的效益是多方面的,不只是降低熟料一项,产生的经济效益也不仅仅是熟料与混合材的差价。但对水泥企业而言,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同时获得上述所有效益,只能是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,结合其在生 产、销售、能源供应等方面的具体情况,灵活地使用助磨剂,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助磨剂的作用。 |